烟台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温馨提示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6/23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函〔2023〕2号)工作规定,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体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我市2023年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0日至4月20日,具体以各区市招考机构安排时间为准。考生应在高考报名地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体检站(医院)由各区市招考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机构确定并公布。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考生体检一般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的体检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将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三、体检的主要程序


  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区市招考机构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录入体检信息---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结果告知考生。考生要及时关注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情况,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区市招考机构与体检站(医院)联系复查。


  四、主要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项目有眼科(视力、色觉、眼部疾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类等)、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以及运动等)、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耳鼻咽喉)、口腔科(口吃、唇腭、牙齿)、胸部X线、化验检查(转氨酶)等项目。


  五、考生体检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体检前


  注意各区市招考机构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报名点或区市招考机构说明,由区市招考招考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平时要注意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保持平和心态等。


  请考生提前了解自己的视力状况、既往病史(主要指重要脏器病史),以便体检医生了解情况。既往病史指的是既往患有较严重的疾病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者。没有既往病史者,在栏内如实填写“无”。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但考生如隐瞒病史,容易造成专业受限或入学后体检复核结果不符而退学。


  (二)体检中


  自觉做到文明守纪。要尊重体检医生,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医院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体检工作安全进行。


  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在进行X线检查时,应摘掉含有金属的配饰。请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


  安排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


  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低值记录。考生还要注意检查体检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单项体检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通过带队老师与体检医院(医生)进行进行反映、协调。是否重新检查须听从体检医院的安排。


  (三)体检后


  体检结束后,由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机构发放体检结果告知书,考生核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考生要详细了解自己体检后的各项结果。体检告知书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重要参考作用,请务必妥善保存,尤其是后期填报志愿时,可以直接避开专业受限目录进行填报,避免体检结论受限被退档。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收到体检告知书3日内向区市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检结果3日内通过区市招考机构提出二次复检申请,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安排到市级招考指定的医院进行二次复检;如考生对二次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结果3日内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终检。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工作必须由指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逾期申请或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的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结果,将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六、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注意事项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七、体检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展健康检测


  请于体检前3天起开展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主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联系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机构报备个人情况,协调另行安排受影响体检项目。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做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体检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参加体检时身体状态良好。体检时请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等环节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16日


  烟台市2023年高考体检工作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烟台开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6396791


  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D座1405房间


  芝罘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6865580;6865575


  芝罘区平安街46号


  福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2136197


  烟台市福山区教体局一楼东


  牟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8945677


  牟平区崔山大街与西关路十字路口南100米


  莱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6907325


  莱山区迎春大街祥隆国际14C


  蓬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56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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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电话:0535-3212600


  长岛综合试验区县府街175号


  龙口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8517583


  龙口市港城大道1369号


  莱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7269991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莱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2228892


  莱州市文化东街755号


  招远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8246307;8215332


  招远市罗峰路181号


  栖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5211601


  栖霞市跃进路510号教育体育局西门


  海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535-3223338


  海阳市海政路35号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电话:0535-6922272


  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楼18层1811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电话:0535-2101806


  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


编辑者:烟台家教烟台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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