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6/23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现就烟台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流程


  网上信息填报—信息确认(考区审核)—网上缴费—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17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8日16:00,信息确认为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00,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


  (四)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正式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至14日。


  (六)面试结果查询。


  面试结果可于2023年6月14日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除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考区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外,还须确保上报的专业及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报名系统中无所报考专业,请选择相邻或相近学科或专业。


  (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需根据所申请专业自备教材,教材的选择上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或省规划教材,一式2本,均不得有任何标记和涂改,于面试当日提供给工作人员。试讲内容由评委参照教材确定,如同专业考生提供教材较多,则由评委依专业及考生所提供教材等情况自行确定,面试其他环节与中小学面试相同。


  (三)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网上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未公告事宜,参照《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执行。


  四、重点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本次报名信息一经通过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前,考生请务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关注“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或烟台教育官方网站http://jyj.yantai.gov.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烟台考区咨询电话:0535-2101809。


  附件: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10日


编辑者:烟台家教烟台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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